城市建设学院档案及公文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11-3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加强学院档案及公文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学院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档案及公文整理归档制度

1.学院各个部门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党、政、团以及教学、政务、学工等工作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材料均属于归档范围;

2.需要归档的档案及公文材料必须由档案承办人员收集齐全,交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整理、归档、集中管理,任何个人都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3.归档的档案及公文材料向档案人员移交时,须当面清点检查,同时附归档材料移交清单,办好一切交接手续;

4.归档的档案及公文材料的装订应整洁美观;

5.归档的档案及公文材料在装盒时应按照相应顺序人盒,并填写归档目录和档案盒封面;

第二条 档案及公文保管制度

1.根据保存档案及公文资料的数量,设置档案专用办公室和档案柜;

2.保存档案及公文资料的专用办公室应确保安全防火、防盗等保卫措施;

3.保存档案及公文资料的专用办公室应保证卫生整洁。

第三条 档案及公文归档时间

1.档案及公文归档时间在每年六月底,包括各种行政公文及教学档案资料;

2.临时性档案及公文在工作结束一个月之内完成归档工作。

第四条 档案及公文保密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保密知识,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机要性;自觉保守机密,定期开展保密检查;

2.严格借阅制度,健全借阅手续,按查阅要求和范围提供档案及公文;外借档案及公文及时收回,做到资料不失控;

3.不私自将档案及公文资料带出档案室;不得随便泄露档案的内容,数量及存放等情况;

4.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及公文资料资料,应通过鉴定,学校和学院有关方面确认签字,严格履行销毁审批手续,方可办理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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