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专升本)
Undergraduate Program for Specialty inArchitecture(rise this)
工科类学科组组长:李振武 专业负责人:周铭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秉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责任感强,基础理论扎实,富有人文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备本专业所需的数学、图学、美学、结构、设计与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能够从事建筑设计、城市规划设计、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及室内设计工作,也可从事建筑学专业领域的理论研究、教学和管理工作,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宽广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工作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以及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建筑学专业的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社会责任感强,秉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人文素养、审美能力、团结协作精神、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社会适应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一定的国际交流能力;具有一定的自主学习能力以及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建筑学专业知识、能力和素养:
(一)素质结构
1.思想政治素质
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秉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爱国主义精神;具有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
2.文化科技素质
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一定的知识储备;具有不断更新知识和自我完善的能力;具有持续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具有一定的人文和艺术素养;具有国际视野;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3.专业素质
具有从事建筑学专业结构、设计、绘图、文字图纸表达的基本素养,掌握建筑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建筑空间及形态设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了解城市规划、居住区规划及城市设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掌握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的相关知识,掌握各种类型建筑设计的方法,了解建筑工程建设的主要法规,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进行产品开发和设计、技术改造与创新的初步能力。
4.职业素质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集体意识;熟悉本行业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标准知识,熟悉行业员工应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法律知识,遵守所属职业体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并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下工作。
5.身心素质
具有人文素养、审美能力、团结协作精神,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社会适应能力。
(二)知识结构
1.工具性知识
熟练掌握英语,具有一定的英文写作和表达能力;了解信息科学基础知识,掌握文献、信息、资料检索的一般方法;掌握计算机基本知识、CAD、PhotoShop、3DMAX、BIM和建筑学相关软件应用技术。
2.人文社会科学知识
具备政治学、社会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沟通与演讲等方面的知识。
3.自然科学知识
掌握作为建筑基础的高等数学、物理;了解当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其他主要方面和应用前景。
4.专业技术知识
掌握建筑设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初步掌握建筑结构、技术、材料、设备体系与建筑的安全、经济、适用、美观的关系等基本知识,掌握建筑构造的原理与方法,了解常用建筑材料及新材料的性能,具有合理选用及一定的综合应用能力。
(三)专业能力
熟悉我国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与标准,了解建筑经济与法规及建筑业管理的基本知识;了解我国现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整个过程;具有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及其管理等领域较好的适应能力;具有项目前期策划、建筑设计方案和建筑施工图绘制的能力;具有调查研究、独立进行建筑设计和用多种方式表达设计意图的能力。
(四)其它能力
1.方法能力:包括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自学和获取知识的能力、应用知识的能力、创新能力。
2.工程实践能力:包括人员管理、时间管理、技术管理、流程管理等能力。
3.社会交往能力:包括组织管理能力、沟通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五)职业证书
本专业学生可以考取建筑师、城市规划师、建造师等。
三、修读要求
(一)学制学位学分
学 制:2年 学 位:工学学士
学 时:832学时 学 分:66学分
(二)毕业标准与要求
1.达到德育培养目标;
2.修满本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
3.达到国家教育部要求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四、课程体系
本专业课程由通识课专业课程、实践课程三个模块的必修课、选修课构成。
(一)专业课程(占总学分的63.6%)
建筑设计初步、建筑绘画、画法几何与阴影透视、中国建筑史、建筑物理、建筑设计原理(公、居)、建筑力学、建筑设计、外国建筑史、建筑结构与构造、建筑材料、工程测量、场地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城市规划原理、建筑策划。
(二)实践课程(占总学分的36.4%)
1.课程实践
德育课程实践、课程设计、实验实训、体育课程实践、美育课程实践。
2.实践环节
入学教育、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毕业教育、实验教学、实习实训。
3.创新创业
论文或文学艺术作品发表、专著、编著或译著、发明及专利、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参加教师科研项目等课外科技活动、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创业培训、创业训练、创业竞赛、创业实践。
4.素质拓展
外语能力证书、计算机能力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职业技能类培训(证书)、社团活动、文体活动、文体比赛、社会实践活动、学习、生活习惯养成。
五、主干课程与核心课程
主干课程:建筑设计初步、建筑设计、中国建筑史、建筑物理、建筑设计原理(公、居)、外国建筑史、建筑结构与构造、城市规划原理。
核心课程:建筑绘画、画法几何与阴影透视、建筑力学、建筑材料、工程测量、场地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建筑策划。
六、学时、学分统计
各类课程的学时、学分统计
课程类型 |
课程模块 |
学时数 |
学分 |
所占百分比 |
学时(%) |
学分(%) |
通识课程 |
通识必修课 |
0 |
0 |
0 |
0 |
通识选修课 |
0 |
0 |
0 |
0 |
学科课程 |
0 |
0 |
0 |
0 |
专业课程 |
专业基础课 |
832 |
42 |
100 |
63.6 |
专业方向课 |
0 |
0 |
0 |
0 |
实践课程 |
30周(320) |
24(34) |
(38.5) |
36.4(51.5) |
合计 |
832 |
66 |
100 |
100 |
七、课程学时学分及学期安排
课程的学时、学分及学期安排表
课程 类别 |
课 程 模 块 |
课程 编号 |
课程名称 |
总 学 时 |
其中 |
学分 数 |
建议开设学期 及周学时数 |
课堂讲授 |
实 验 |
实 践 |
一 |
二 |
三 |
四 |
专 业课程 |
专 业 基 础 课 |
X135601 |
建筑设计初步 Preliminary Architectural Design |
80 |
48 |
|
32 |
4 |
5 |
|
|
|
X135602 |
建筑绘画 Architectural Drawing |
48 |
16 |
|
32 |
2 |
3 |
|
|
|
X135603 |
画法几何与阴影透视 Descriptive Geometry & Shadow Perspective |
48 |
32 |
|
16 |
2.5 |
6 |
|
|
|
X135604 |
中国建筑史 History of Chinese Architecture |
48 |
32 |
|
16 |
2.5 |
6 |
|
|
|
X135605 |
建筑物理 Architectural Physics |
48 |
32 |
16 |
|
2.5 |
3 |
|
|
|
X135606 |
建筑设计原理(公、居) Principles of Architectural Design( Public Buildings、Housing ) |
48 |
16 |
|
32 |
2 |
3 |
|
|
|
X135607 |
建筑力学 Architectural Mechanics |
48 |
32 |
16 |
|
2.5 |
3 |
|
|
|
X135608 |
建筑设计 Architectural Design |
96 |
64 |
|
32 |
5 |
|
6 |
|
|
X135609 |
外国建筑史 History of Foreign Architecture |
48 |
32 |
|
16 |
2.5 |
|
3 |
|
|
X135610 |
建筑结构与构造 ArchitecturalStructure and Construction |
48 |
32 |
|
16 |
2.5 |
|
3 |
|
|
X135611 |
建筑材料 BuildingMaterials |
48 |
32 |
16 |
|
2.5 |
|
3 |
|
|
X135612 |
工程测量 Engineering Surveying |
48 |
32 |
12 |
4 |
2.5 |
|
3 |
|
|
X136616 |
场地设计 Site Design |
32 |
32 |
|
|
2 |
|
4 |
|
|
X135613 |
计算机辅助设计 Computer-aided Design |
64 |
32 |
|
32 |
3 |
|
4 |
|
|
X135614 |
城市规划原理 Principle of Urban Planning |
48 |
32 |
|
16 |
2.5 |
|
|
6(前8周) |
|
X135615 |
建筑策划 Cost Estimation for Installation Projects |
32 |
16 |
|
16 |
1.5 |
|
|
4(前8周) |
|
专业课程累计 |
832 |
|
|
|
42 |
|
|
|
|
八、说明
1.学分绩点:
绩点是学生课程成绩优劣的一种量化指标。课程考核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如下:
成绩 |
成绩等级 |
绩点 |
90~100 |
优秀或A |
4.0 |
80~89 |
良好或B |
3.0 |
70~79 |
中等或C |
2.0 |
60~69 |
及格或D |
1.0 |
59分以下 |
不及格或E |
0 |
学分绩点是指某一课程的学分乘以该课程所得的绩点。以学生全部课程所得的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生同期修读的学分数,即可得该生平均学分绩点。即:
一门课程的学分绩点=绩点×学分数
平均学分绩点=(所学课程学分绩点之和)÷(所修课程学分数之和)
平均学分绩点可作为衡量该学生学习质量的重要指标。一学年计算一次。
公共选修课、专业任意选修课以及教育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社会实践课、专业实习、劳动课等实践性环节的考核只算学分,不算绩点。